“十二五”進口種子種源將免征進口增值稅
發(fā)布時間:
2016-08-30
經國務院批準,近日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決定,“十二五”期間,對進口種子(苗)種畜(禽)魚種(苗)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(以下簡稱種子種源)免征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。為加強管理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《“十二五”期間進口種子種源免稅政策管理辦法》。該辦法指出,種子種源進口免稅政策旨在支持引進和推廣良種,加強物種資源保護,豐富我國動植物資源,發(fā)展優(yōu)質、高產、高效農林業(yè),降低農林產品生產
經國務院批準,近日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決定,“十二五”期間,對進口種子(苗)種畜(禽)魚種(苗)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(以下簡稱種子種源)免征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。 為加強管理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《“十二五”期間進口種子種源免稅政策管理辦法》。 該辦法指出,種子種源進口免稅政策旨在支持引進和推廣良種,加強物種資源保護,豐富我國動植物資源,發(fā)展優(yōu)質、高產、高效農林業(yè),降低農林產品生產成本,增加農民收入,改善人民生活。 該辦法還明確了種子種源進口免稅條件、種子種源進口免稅申請、種子種源進口免稅核定,以及監(jiān)管、處罰等相關內容。 該辦法有效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